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等党内规定,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《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辽组通字〔2016〕56号)以及学校党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。学工党支部审查了郑宁同学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,经审查,郑宁同学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完备,符合我校相关规定,自动控制工程学院学工党支部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,确认郑宁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,继续培养考察,并报党委备案。现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如下:
20电气自动化技术5班:郑宁
公示时间: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,可以通过信件、电话等方式实名反映问题。
联系人:王宝春
联系电话:024-88045019
电子邮箱:ltcem@vip.qq.com
自动控制工程学院学工党支部
2020年11月27日